关于省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全省推进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工作安排,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在省级平台率先试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程电子化。目前,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平稳,具备全面推开的基础和条件。经商定,在省级平台全面推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程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投标项目全程电子化范围。项目法人单位应当将所有必须招标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项目全部纳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交易。对无特殊原因规避电子交易的,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按电子交易流程参与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省级平台已经运行的招投标电子化交易标准、程序,参加招投标活动。积极推动机电工程、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水运等交通项目电子化进程,确保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交通工程项目全部实现电子化交易,全类型,无死角。
三、做好招投标全程电子化服务保障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统筹谋划、共同部署推动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系统调试和环境设备支持工作,组织专班、设立专线,有力保障电子化交易系统平稳运行。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预见、发现、解决问题。
四、招投标全程电子化上线运行时间。2021年12月21日起新增省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全程电子化。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