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围绕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明确的招标公告、招标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招投标文件澄清、围标串标行为识别、中标公示、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标后管理等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招投标过程管理等重点工作,要求各地依照职能履行工作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按制度规则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严格整治规避招标采购行为。二是严格依照国家和我省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规范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确保公告公示信息充公公开透明。对发布不规范信息的招标采购单位及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惩戒措施。三是大力整治与国家要求相悖的、过多过滥提供资质证明等招标行为,充分征求市场主体及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与国家招标投标政策规定相符合的资质证明清单,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保障市场主体充分参与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