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我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文件清理工作。省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商务厅等部门全面深入清理本领域政策文件;长春、吉林、延边州等地全面清理本级和所辖县、市制定出台的招投标制度规定,及时修改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现行地方招投标文件;长春、吉林、延边州等地全面清理本级和所辖县市制定出台的招投标制度,长春市制定了文件修订、完善、废除时间表。
经过共同努力,全省已清理需要修订、废止文件7件,其中,省本级2 件,由住建厅修订完善2件;地方5件,其中长春市修订3件、榆树市需要废止2件。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修订完善废止工作。对清理后保留的法规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