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系,创造社会参与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发展环境,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运行,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近日印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监督员库和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吉政数资源﹝2019﹞2号)。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社会监督员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征集、各部门单位和企业推荐产生、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流程实施监督,要求政治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和政策制度,具备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适应电子化监督形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