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高新技术企业用电 |
服务对象 | 高新技术企业 |
支持方式 | 1.鼓励有条件的高载能高技术产业园区向国家能源部门申请开展增量配电网试点建设。试点地区要通过优惠政策叠加,保障高载能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政策措施,降低增量配电网运营成本。 2.鼓励纳入全省高载能高技术规划的工业园区依法申报建设微电网,通过采取高技术手段,对微电网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比例。 |
政策依据 | 《关于支持白城国家级高载能高技术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吉政办发〔2019〕25号) |
服务部门 | 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区域内各级政府 |
政策咨询 | 省能源局:0431-82003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