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方面,积极推动实现市、县一体化,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不断规范本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依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应进必进。继吉林市对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后,白山市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凡是纳入《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项目, 全部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彻底改变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无统一交易场所,呈现多头管理、分散交易的状况。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严禁场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