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高校辅导员 |
服务对象 | 省属高校大学生 |
支持方式 | 1.全省高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2.各高校在选聘补充专职辅导员工作基础上,要按照“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的规定。 3.鼓励新入职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各高校要将辅导员培训纳入本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对本校辅导员开展系统培训,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吉林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吉教思政〔2018〕14号) |
服务部门 | 省属高校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 |
服务对象 | 进城务工人员 |
支持方式 |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流入地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同等权利。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改城镇[2018]396号) |
服务部门 | 省教育厅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431-88904572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 |
服务对象 | 高职、中职学校 |
支持方式 | 1.(一)支持市(州)公办高职院校提高生均拨款水平。 (二)支持市县建立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三)支持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 (四)引导加快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调整,支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五)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支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等相关工作。 (六)支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七)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重点项目等。 2.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国家研究生助学金补助政策。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8﹞613号) |
服务部门 |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
政策咨询 | 省财政厅:0431-88550550 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