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 |
服务对象 | 高职、中职学校 |
支持方式 | 1.(一)支持市(州)公办高职院校提高生均拨款水平。 (二)支持市县建立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三)支持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 (四)引导加快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调整,支持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五)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支持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等相关工作。 (六)支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七)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重点项目等。 2.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国家研究生助学金补助政策。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8﹞613号) |
服务部门 |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
政策咨询 | 省财政厅:0431-88550550 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