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招投标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按照《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2)的通知》(吉营商环境组〔2022〕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吉林省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2)》,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