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主管部门,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招标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实现了社会面清零目标,正在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全力促进复工复产,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现对保障复工复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推动复工复产项目组织工作机制。各地要牢固服务大局思想,把保障复工复产作为头等大事,制定保障复工复产项目招投标活动工作方案,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对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掌握复工复产项目,按项目清单全力推动复工复产项目招投标活动。决不能因为组织协调不力、项目底数不清等方面原因,影响复工复产。
二、全力保障复工复产项目招投标活动。各地要做好项目统筹安排,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优先安排复工复产项目招投标活动,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作用,确定具体处(科)室、具体人员,跟踪解决项目招投标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打通 “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坚决实现复工复产项目招投标活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零等待。
三、全面提高复工复产项目招投标效率。各地要进一步创新交易理念,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建设成果,推动复工复产项目交易实现电子化,切实提高交易效率。能够实现不见面开标,要实行不见面开标;能够实现远程评标,实行远程交易。特别是省政数局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的实行电子化交易的招投标领域,不能擅自走线下交易。
四、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疫情防控职责。各地要加强与疾控部门请示沟通,坚决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各交易主体及平台工作人员参加招投标活动应符合防控规定要求,尽量减少人员,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服务机构要加强场所扫码、消毒、消杀等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全运行。
各地可在本通知指导下,进一步细化保障复工复产项目招投标活动工作措施,及时向省政数局报送工作情况。
特此通知。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