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省级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全程电子化试运行工作顺畅推进,依据参与招投标活动各方面角色定位,我省明确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各方面权益。一是凡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的水利建设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电子化招投标相关要求。如未提出相关要求,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责任。二是试运行期间,招投标活动采用网上和网下两种方式,即项目招投标流程按电子化招投标流程要求进行,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交一份从网上打印并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备用。如遇系统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则由网上运行转入网下继续运行,按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网上、网下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应保持一致。投标人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予以拒绝。三是评标专家应当积极参加网上培训活动,具备网上独立评审能力,对通过网上考试的评标专家优先抽取使用。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四是试运行期间,统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原纸质文件停止发售,并取消相应收费。五是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施工项目招标投标除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和投标文件网上上传外,其他仍按照《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试行)》执行。六是有关市场主体从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试运行之日起,必须学习掌握网上招投标操作流程。七是设立咨询服务电话专线,及时解决招投标有关单位、评标专家在试运行期间遇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