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井市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全方位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全力描绘美丽生态画卷,为地区可持续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强“气韵” 让碧空长存
龙井市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在关键农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同时,加强燃煤锅炉精细化监管,对全市燃煤锅炉逐一排查,督促企业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实施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针对重点涉气企业,制定实施“一厂一策”达标方案,积极推行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截至7月底,该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11天,优良天数占比99.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去年下降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蓝天白云成为市民生活的常态。
优“土质” 让青山常在
强化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大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通过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措施,让废弃矿山重披绿装。同时,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整治乱砍盗伐、侵占林地等行为,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管控,对7块建设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土地安全利用。截至目前,连续8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达100%,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青山连绵,绿意盎然。
清“水源” 让绿水恒流
全面落实河长制,明确各级河长责任,构建起市、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对海兰河等28条河流开展全面巡查清理,组织352名村级巡河员及保洁员定期清理河道垃圾。截至7月底,共清理河道垃圾7530.6立方米、清理河长162.8公里。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设置隔离防护设施、警示标识,定期监测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持续改善全域河流水质,共排查整改“四乱”问题30处,如今海兰河等河流清澈见底,鱼虾成群,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