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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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贵生介绍吉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学伟、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刚、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威,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吉林日报、国际在线、香港商报、北方法制报、吉林电视台、中国吉林网等13家媒体的近20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2018-03-28 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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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的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贵生先生,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学伟先生,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刚先生、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威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请各位媒体给予充分的关注。下面,首先请沈主任为大家介绍情况。
2018-03-28 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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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贵生介绍有关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对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谨代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介绍解读本次污染源普查的实施背景、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技术路线、组织实施等相关内容,同时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污染普查工作中来,营造我省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介绍一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我国于2007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并于2007年10月9日颁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根据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所取得的成果在近10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经济、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亟需重新进行一次系统的调查。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2017年至2019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普查内容、技术路线和各项工作要求。2018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标志着我省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既是落实国务院的要求,也是借此契机摸清我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掌握全省、各地区、各流域、各行业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状况,以及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置情况,建立全省的污染普查信息数据库,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完善环境统计平台,为我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也为准确判断我省环境形势、优化产业结构、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我再介绍一下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普查方式。
普查对象是我省境内有污染源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污染源,一共5类。
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对象是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以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企业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同时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进行登记调查。采取入户调查、实地监测和综合分析等方法,查明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营情况。
农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是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主要是调查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生产活动情况;秸秆的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的使用情况;纳入普查范围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生活污染源的普查对象是生活源锅炉和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普查内容主要是生活源锅炉的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及城乡居民的能源使用情况。入河排污口主要调查其类型、位置、规模,污水的入河方式和排放等情况,以及生活污水的产生、排放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对象是集中处置处理生活垃圾、污水、危险废物等单位的情况,主要是调查上述单位的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和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
移动源的普查对象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主要是指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是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抽样调查等方式,获取移动污染源的保有量、燃油消耗以及相关活动水平信息,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最后,我再介绍一下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为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重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成立工作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方案和相关技术规定,开展普查试点、清查建库,排查市政入河排污口的信息,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建设普查信息系统,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2018下半年开始全面普查,主要是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与汇总。2019年主要是做好总结发布工作,包括开展普查质量核查、总结验收,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成果分析和研发应用。
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省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环保厅厅长、省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16个相关厅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吉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具体负责污染源的普查与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相应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污染普查工作。
本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保证我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实施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现有统计、监测和各项专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普查工作合力。
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我省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予以保障。各地要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把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保证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各地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普查工作。同时,将分阶段、分级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重点企业环保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普查人员的工作能力,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做好质量保证。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普查数据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的核查和质量评估,全面做好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对普查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做好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污染源普查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使普查对象自觉地配合做好工作,同时提高民众对普查的认知度,为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保证入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支持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谢谢大家!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8-03-28 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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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谢谢沈主任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有问题想提问的话,请举手示意,并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2018-03-28 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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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吉林网
您好,我是中国吉林网的记者。请问沈贵生主任,针对污染源普查这项重要工作,我省目前做了哪些工作,进展是如何的?
2018-03-28 1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