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化解重点民营企业债务风险 |
服务对象 | 民营企业 |
支持方式 |
1.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置换高成本融资。支持银行通过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等方式,多渠道处置不良资产。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支持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组建债转股专项基金、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等方式,筹集债转股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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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2019〕8号) |
服务部门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张婧0431-88904043 |
政策要点 | 支持发展科技金融 |
服务对象 | 银行业 |
支持方式 |
1.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积极推进与市场监督、税务征收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数据直联,大力推广“发票贷”“纳税信用贷”等金融服务产品,以信息化手段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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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2019〕8号) |
服务部门 | 吉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厅、省税务局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张婧0431-88904043 |
政策要点 | 缩短民营企业融资链条 |
服务对象 | 小微企业 |
支持方式 |
1.督促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继续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网点。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州)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地方法人银行继续下沉服务重心,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支持银行业机构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预授信”“平行作业”,切实提升办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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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2019〕8号) |
服务部门 | 吉林银保监局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张婧0431-88904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