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黑白名单负面清单 |
服务对象 | 培训机构 |
支持方式 | 1.公布黑白名单。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 2.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 |
政策依据 |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48号) |
服务部门 | 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网信、文化、通信、广电部门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课程时间 |
服务对象 | 义务教育学校 |
支持方式 |
1.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课程计划,科学制订教学计划,保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严禁挤占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的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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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8〕41号) |
服务部门 | 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网信、文化、通信、广电部门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课外培训 |
服务对象 | 各级教师 |
支持方式 |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杜绝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
政策依据 |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8〕41号) |
服务部门 | 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网信、文化、通信、广电部门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教育厅 0431-8890530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