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吉公管办〔2020〕1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有关招标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9月11日,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存在问题单位和机构处理情况的通报》(吉公管办【2020】9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招标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深挖问题原因、深剖影响危害、严格治理、严肃处理,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监督部门大力支持。省住建厅、交通厅等部门积极支持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存在问题单位和机构的处理。建议通过这次整改,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积极探索加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措施,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向高质量目标迈进。
二、有关招标采购单位迎前抓整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等级公路建设局、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博物院、水文水资源局、外国专家服务中心、艺术学院、第二实验中学、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中心、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双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通化市公路管理处、辽源红五星互通立交改建项目办公室等单位针对存在问题,不回避责任矛盾,积极推动促进整改。其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中心、辽源红五星互通立交改建项目办公室认识深入、措施着实、力度到位。
三、有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存在问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案例,分析成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建立分级审核机制和常态性奖惩制度等有效、有力、管用、实用措施,深入整改落实。
结合各方面整改情况,对已经配合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整改报告的有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单附后),从9月27日起恢复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恢复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联 系 人:张笑宁 80763031 80763039(传真))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