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印发《全省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工作方案(2022年)》,在全省开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评估考核。《方案》明确,一是评估考核单位范围。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驻外机构及相关单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除此之外还增加了市辖区和按省管县管理的双阳区、江源区和九台区。二是考核领域。包括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药械集中采购七个领域。三是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和我省明确规定的限额标准以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项目信息,包括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保密项目信息除外)。四是考核方式。评估考核采取评估机构集中考核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参与相结合方式,即以评估机构网上调查、抽查、核查为主,引入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参与到对本辖区考核评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