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多举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公示信息发布,为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分全面优质服务。一是制度管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上传核查工作的函》,规范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流程、强化发布责任、严肃发布纪律。为严肃公告公示信息发布,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技术监测。对公告公示信息发布进行事中事后监测检测。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信息发布检测系统”对信息发布进行全天候监测,及时纠正不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三是严肃惩戒。自2020年起我省连续2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对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存在问题的100家单位和91机构,给予全省通报并暂停信息发布处理,公共资源信息发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四是规范公告公示信息修复程序。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公示不规范信息及信用不良记录修复办法的通知》,指导帮助招标采购有关方面及时改正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实现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