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发展的高载能高技术项目,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工业用地可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
2.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在首付不低于50%并保证1年内全部缴清的前提下,土地出让总价款可按约定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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