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地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切实解决管办不分、场所不足、效率不高、交易分散等问题,我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意见》着重提出:尊重实际,合理布局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国有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限于一个场所的要求,鼓励县(市)通过购买政府服务、利用第三方社会平台等市场化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充分平台服务供给。
在《意见》指导下,洮南市引资本合作,破解资金难题,有效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对内无场地、对外无平台”的被动局面,取得新成效、迈出新步伐,为探索建立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了路径。一是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落地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面积700平方米,分设评标区、开标区、办公及服务区。目前,一期投入资金已超过400万元,正在拟定二期投资计划。二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交易信息、评标专家、业务管理、电子文件编制、网上开标评标、CA认证系统等12项主要功能于一体,实现了招投标流程“一网“通办。三是制度建设规范到位。相继制定出台了开标现场纪律、电子监察、评审专家抽取、信息系统安全、安全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涵盖交易监管、服务、操作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办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