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0来源:
通告〔2021〕3号
桦甸市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对桦甸市永盛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桦甸市永盛矿业有限公司矿井关闭的决定》(桦政函〔2021〕112号),经过桦甸市、吉林市人民政府初验,省级人民政府终验,桦甸市永盛矿业有限公司矿井已经关闭,退出产能15万吨,现予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吉林省能源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