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证条例》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公证条例》新闻发布会
-
《吉林省公证条例》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羚解读新修订的《吉林省公证条例》,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刘晓春,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法制日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16家媒体的20余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2018-01-17 10:20:00
-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公证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公证制度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也是保障民法、经济法实施的程序法律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12月1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吉林省公证条例》,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羚女士,她将为大家详细解读新修订的《吉林省公证条例》,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刘晓春同志,他也一并回答记者朋友感兴趣的问题,请大家给予充分的关注。下面,首先请王厅长为大家介绍情况。
2018-01-17 10:21:00
-
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羚介绍有关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多年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面我代表省司法厅就修订的《吉林省公证条例》的相关情况作以下发布。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修订前的《吉林省公证条例》是依据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定的,于1997年1月16日经吉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吉林省公证条例》实施以来,在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定《吉林省公证条例》依据的上位法的废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颁布与实施,促使修订《吉林省公证条例》的工作列入了地方立法的日程。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吉林省公证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在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启动了修订工作,几易其稿。于2017年12月1日经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公证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将多年来公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确认,有效地展示了地方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规范工作的作用。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吉林省公证条例》全文共7章、49条。分别为:总则、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公证程序、公证效力、公证协会、法律责任、附则。49条内容中,新增加了包括公证机构的体制、公证的执业区域、“两结合”管理体制,所谓“两结合”是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公证行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还有公证程序等内容。本次修订《吉林省公证条例》,基本上是全面修订,删除了近20条与上位法不相符合及当前改革与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款。
三、《条例》的特色
新修订的《吉林省公证条例》体现了地方特色:
一是明确公证机构体制。《吉林省公证条例》第十条规定公证机构一般为事业单位法人,这一制度的设计完全符合司法部的关于公证改革的要求,符合改革的方向,有利于引领公证机构工作机制的优化创新,对推动新时代公证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两结合管理体制”落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确立了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是规定的比较宏观,只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公证行业协会,《吉林省公证条例》将公证协会单列一章,明确省、市两级设置公证行业协会,并规定了公证协会的职责,使市(州)层面的公证协会行业管理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三是体现新时代的需要。《吉林省公证条例》对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市、县(市、区)执业区域调整为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辖区为执业区域,扩大了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范围,充分体现了公证工作适应新时代、符合新要求、服务新领域、完成新任务的要求。
四是从严规范公证程序。严格规范的公证程序是公证质量的重要保障。《吉林省公证条例》对申请、受理、提交材料、审查、核实、特殊服务、出证时限、禁止行为、终止办证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关于公证程序的规定,体现了司法部严格规范公证程序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职,依法办理公证事项。
五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党的十九大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吉林省公证条例》以此为出发点,对特殊群体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公示办证程序、时限、复查争议投诉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作出了规定,有效地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办证成本,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为民的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六是体现公证质量至上的原则。公证质量是公证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吉林省公证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办证质量的监督,对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这种制度设计,可以有效地发挥警示与约束公证机构、公证员行为的作用,保证办证质量,提升公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下一步,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做好《吉林省公证条例》的宣传工作
《吉林省公证条例》已于1月1日实施。我们要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条例,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公证制度、认知公证制度、接受公证制度、运用公证制度,切实发挥公证制度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中的作用。
(二)推动《吉林省公证条例》确立的各项制度的落实
《吉林省公证条例》确立的公证机构体制、管理体制、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划分、公证程序等制度关系到公证的改革与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做好公证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将《吉林省公证条例》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吉林省公证条例》在引领公证改革、推动公证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做好公证工作
公证的价值充分体现在服务、沟通、证明、预防的四大职能作用上。
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要认真研究公证服务的新领域,拓展公证服务的新空间,创新公证服务的新方式,强化公证监管的新措施,让公证工作在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维护和谐稳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18-01-17 10:22:00
-
主持人
谢谢王厅长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想提问,请举手示意,并在提问前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2018-01-17 10:23:00
-
1.守望都市
您好,刘处长,我是“守望都市”的记者程汉。我们的问题是:请问,现在居住在长春市朝阳区的公民如果想在老家榆树购买一套房产的话,需要办理哪些买卖合同的公证,请问这样的公证该怎么办理?
2018-01-17 1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