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很高兴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见面。为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实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今天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法制办联合举办此次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是向大家通报“两证整合”的改革背景和我省工作情况、改革的主体内容以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改革背景和我省工作情况
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重要形式。近年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改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个体经济发展。截至2016年的10月底,我省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145万户,从业人员357万人,个体工商户在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特别是促进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的5月18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上决定在企业实施“五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明确今年年底前完成“两证整合”的改革任务。8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四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确定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的具体要求,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改委、省法制办第一时间开展了“两证整合”的工作调研和准备工作,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完成了工商、税务部门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组织培训了窗口工作人员,11月1日印发了《吉林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全省按预定的时间顺利实施“两证整合”。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实行证照整合。通过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要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去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项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登记审批程序的简化,可以做到即来即办,减少了个体工商户制度性成本的支出。
二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整合后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将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个代码具有唯一性,伴随经营活动始终,也是个体工商户参与社会活动的诚信代码,工商部门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税务机关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宜时,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税务管理。
三是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依托现有的省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工商、税务部门将个体工商户相关的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交换平台,通过平台及时传递,实现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逐步建立起“一窗采集完善、部门流转通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享机制,让信息多跑路,公民少跑腿。
四是不设过渡期不强制换照。为了确保这项改革能够平稳实施,尽量减少改革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规定过渡期,不要求强制换照,但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没有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抓好宣传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通告,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变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
二是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制定“两证整合”登记办事指南,指导个体工商户按照登记业务流程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和窗口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探索推进“多证整合”。着眼于个体工商户就业创业的新需求,在整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证照进行合并,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多证整合”。同时,积极推进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最终实现网上办理。
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释放市场活力、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的重要内容。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改革部署。落实我省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及时判断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把“两证整合”同促进个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各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