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
服务对象 | 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 |
支持方式 |
1.依托“三支柱一市场”农村新型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三农”转型发展的机理作用。支持银行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有效增加针对低收入人群在住房、耐用品消费等领域的信贷服务;广泛提供针对低收入人群在经济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疾病养老等领域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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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吉林省金融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42号) |
服务部门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崔潞青0431-88904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