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压缩办事时间 |
服务对象 | 所有企业 |
支持方式 | 5.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但企业名称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除外。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行办法的通知》(吉工商企字〔2018〕106号) |
服务部门 | 省市场监管厅、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咨询 | 省市场监管厅:0431-85279126 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压缩办事时间 |
服务对象 | 所有企业 |
支持方式 | 6.以企业登记全程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在保留现有窗口登记的同时,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在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全面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电子归档”,实现企业登记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打造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
政策依据 | 《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吉工商企字〔2018〕104号) |
服务部门 | 省市场监管厅、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咨询 | 省市场监管厅:0431-85279126 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
政策要点 | 压缩办事时间 |
服务对象 | 所有企业 |
支持方式 | 7.在全省范围内针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全面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
政策依据 | 《关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23号) |
服务部门 | 省市场监管厅、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咨询 | 省市场监管厅:0431-85279126 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