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
服务对象 | 中小企业 |
支持方式 | 1.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创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模式,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小企业办事服务窗口,协同政府和社会服务资源,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深入实施政策落实、产融合作、人才支撑、创新创业、市场开拓等服务工程,强化政策协调、市场对接、政府帮难等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精准服务。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财办〔2019〕62号) |
服务部门 | 省财政厅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财政厅:0431-88550958 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