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支持重点工业项目用地 |
服务对象 | 重点工业 |
支持方式 | 1.2019年起,对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的重点制造业项目,根据需要年中可对省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补充、调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支持。鼓励各地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地和闲置地、荒废地,优先满足重点产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要。省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计划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区。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号) |
服务部门 | 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政府 |
政策咨询 | 省工信厅运行办张涛 0431-88904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