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税收减免 |
服务对象 | 民营企业 |
支持方式 | 14.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 15.对符合减免税条件且纳税确有困难的“个转企”企业,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免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政策依据 | 《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吉发〔2018〕48号) |
服务部门 | 欧宝体育 |
政策咨询 | 政策咨询负责人: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胡志森0431-88905680 |
政策要点 |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
服务对象 | 所有企业 |
支持方式 | 1.将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但具有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上市公司和公司治理规范的民营大中型企业,纳入纾困名单,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必要的救助扶持。省财政厅牵头创新方式调整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障碍,研提合理出资路径,根据吉林省企业纾困和发展基金实缴到位情况,原则上按5%比例予以支持。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财办〔2019〕62号) |
服务部门 | 省财政厅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财政厅:0431-88550958 |
政策要点 |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
服务对象 | 所有企业 |
支持方式 | 2.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民营小微企业担保规模,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力度,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财办〔2019〕62号) |
服务部门 | 省财政厅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财政厅:0431-88550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