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
服务对象 | 所有企业 |
支持方式 | 2.加大对涉企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治理力度,重点监督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领域违规收费行为。开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涉企保证金、交通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治理行动。巩固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政策,确保其他收费项目只减不增。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号 |
服务部门 | 省市场监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
政策咨询 | 省工信厅运行办张涛 0431-88904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