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减少贫困户的农业保险费用 |
服务对象 | 贫困户 |
支持方式 |
1.六种种植作物成本险。对中央补贴目录内的水稻、玉米、大豆、葵花、马铃薯、花生等保险品种,继续按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执行,保费支付路径保持不变。贫困户自付部分(20%)由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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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 欧宝体育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扶贫产业保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44号) |
服务部门 | 县(市、区)扶贫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扶贫办:0431-88905901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