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完善就业渠道网 |
服务对象 | 贫困人口 |
支持方式 |
1.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在贫困地区较大乡镇(行政村)工业集中区和用工集散地建立就业服务场所,为当地贫困劳动力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促进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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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吉林省2019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吉人社联字〔2019〕39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财政局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31-88690663 |
政策要点 | 完善就业渠道网 |
服务对象 | 贫困人口 |
支持方式 |
2.鼓励贫困劳动力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建设新的就业扶贫车间,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保持各地已建就业扶贫车间规模,继续发挥其作用鼓励吸纳更多的贫困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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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吉林省2019年就业扶贫实施方案》(吉人社联字〔2019〕39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财政局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31-88690663 |
政策要点 | 完善就业渠道网 |
服务对象 | 贫困人口 |
支持方式 |
3.推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村民自建等模式,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政府投资实施的重大生态工程,必须吸纳一定比例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支付贫困人口合理的劳务报酬,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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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吉林省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发改农经联〔2018〕576号) |
服务部门 | 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畜牧局 |
政策咨询 | 省发展和改革委:0431-88904572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