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完善就业渠道网 |
服务对象 | 贫困人口 |
支持方式 |
5.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等生态产业,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资产收益,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在同等质量标准条件下,优先采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林草种子、种苗,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发改农经联〔2018〕576号) |
服务部门 | 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畜牧局 |
政策咨询 | 省发展和改革委:0431-88904572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