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提高职业培训补助 |
服务对象 | 贫困学生 |
支持方式 | 1.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按照实际发生课时给予补贴,培训应达到8学时以上,但最高不超过120学时。 2.对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支持其顺利完成技工教育并帮助其就业。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105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31-88690663 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