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开设药学服务咨询窗口 |
服务对象 | 吉林省全民 |
支持方式 | 1.在“合理、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30天长期处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保障7—14天用量(毒麻精神类药品除外)。建立医联体内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8〕20号) |
服务部门 |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0431-88905570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