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 |
服务对象 | 中国一汽、长春新能源等企业 |
支持方式 | 1.支持中国一汽、长春新能源等企业依据客户多元需求,开展新能源汽车定制化服务。支持中国一汽等整车企业与特来电、CATL等企业加强合作,开展充电站(桩)建设及运营维护、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
政策依据 | 《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吉工信办联〔2018〕20号) |
服务部门 | 省工信厅、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能源局、省金融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税局、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 |
政策咨询 | 省工信厅汽车处 陈永浩 0431-88906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