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
强化就业岗位供给。稳定政策性岗位和公共部门岗位,持续稳定公务员招考规模,统筹安排事业单位年度招聘计划60%以上招聘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招聘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开发市场化岗位,围绕我省培育“四大集群”、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发展格局,全省每年拓展、归集就业岗位至少20万个。
落实就业生活补贴政策。对毕业年度在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地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省财政对市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