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
第十六条 贴息比例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2%,每户企业年度内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评估费按照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年度内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保证保险费、担保费按照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年度内享受保险费和担保费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查看原文:关于印发《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