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首违不罚情形
政策亮点:
查看原文: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首违不罚适用情形
政策亮点:
在二十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情形。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情形等。
查看原文: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的通知
省民政厅首违不罚适用情形
政策亮点:
基金会未按条例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首违不罚”的情形:
1.首次发现;2.自行纠正或在限期内改正;3.没有违法所得;4.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
查看原文:关于印发《吉林省民政厅“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首违不罚情形
政策亮点:
聘用单位首次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在省住建厅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省住建厅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且申请人未实际开展执业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
查看原文:关于发布《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告
省财政厅首违不罚情形
政策亮点:
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当具有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情况时给予“首违不罚”。
查看原文:关于印发《吉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首违不罚情形
政策亮点: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