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
推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申请人申报材料符合容缺受理条件并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立即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加快审批进程。
进一步精减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凡是审批部门可自行获取,以及可复用、可替代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全评价师复印件,由审批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基本信息自行查询核验。
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对不需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简单变更事项(除煤矿外),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将法定办理时限为45日的行政许可事项(除煤矿外),时限全部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审批服务。
简化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证书领取程序。“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合格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申领获取电子证书,也可就近打印有效证件。
查看原文: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优化营商环境10项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