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亮点:
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000万(含)—1亿元的旅游招商项目,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奖补200万元;新建投资1亿(含)—5亿元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新建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奖补800万元。
查看原文: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吉林省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