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交通运输厅深化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我省地方立法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清单内容,于近日印发《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023版)”》。
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省交通运输厅于2020年首次印发,涵盖117项行政处罚事项、21项行政强制事项。2021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依据相关要求,省交通运输厅持续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清单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四张清单”工作推进机制。
据悉,自2020年首次发布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始终立足于坚持依法编制、合理公平、开放包容、问题导向,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一是聚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二是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客观、适度、合乎理性;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审慎实施“刚性”约束机制,能不罚的坚决不罚。
本次修订涉及全省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交通建设监督全部七个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涉及行政处罚行为修改51项、新增14项、删除5项,修订后“四张清单”涉及行政处罚行为合计126项;涉及行政强制行为新增3项,修订后“四张清单”涉及行政强制行为合计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