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
政策亮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查看原文: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
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
政策亮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查看原文: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