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情况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11部门文件精神,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3〕10号),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并利用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随机抽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项目。现将项目抽取情况及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随机抽取情况
2023年10月17日,在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代表和吉林建工集团代表全程监督见证下,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利用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的、在9月30日前完成招标投标全过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2558个工程建设项目,按照12%的比例,随机抽取了307个项目(含348个标段),作为本次专项治理抽查检查项目。
二、抽查检查项目名单
(具体抽查检查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三、抽查检查工作要求
(一)请本次专项治理抽查检查项目涉及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2023年10月31日前将招标投标项目档案资料(附详细目录清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送达或邮寄至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11栋1505室,收件人:庞女士,联系电话:13341426637。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为确保档案资料送达安全,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二)档案文件资料必须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投诉处理、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招标代理合同(协议)等内容。提交的抽查检查项目档案资料均需纸质版本。
(三)对不按时限提报抽查检查项目档案资料的招标人及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无特殊情况,其行为视为规避抽查检查,在全省通报,严肃处理,并作为今后招标投标领域重点检查监管对象。
(四)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已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立经营主体线索征集渠道,经营主体通过线索征集渠道反映或提出明确证据的投诉项目,自动纳入本次抽查检查范围,并启动调查程序。请涉及到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做好配合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吉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抽查检查项目名单(房建市政)
2.吉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抽查检查项目名单(交通运输)
3.吉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抽查检查项目名单(水利水务)
4.吉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抽查检查项目名单(农田基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