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住房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一是对不提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材料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今后“双随机、一公开”和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考核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规实施惩戒,限制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活动,记入执业考核记录。二是对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和要求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今后“双随机、一公开” 和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考核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规实施惩戒,记入执业考核记录。三是对没有提供充分招标文件依据,对招标项目投标开标时间混乱和程序失规,对评标专家委员会组建不符合规定,对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缺项或出现歧义类内容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今后“双随机、一公开” 和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考核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规实施惩戒,记入执业考核记录。四是对没有提供代理合同或协议、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今后“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将招标代理机构不尽职行为记入执业考核记录。五是对招标文件不加盖招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密封检查不到位、招标代理合同不规范、中标候选人公示不明确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记入执业考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