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和吉林省关于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文件管理规定,以及政府网站管理有关要求,我省对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责任予以明确。一是确认信息发布责任主体。招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是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责任主体,对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中出现的错误用词用语负直接责任。二是确认发布媒介责任。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所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对招标采购公告公示信息中出现的错误用词用语负有排查检测、督促修正、惩戒处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