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质量评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确定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质量评议指标,共包括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场所与设施、信息化建设、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与监督评价等五大方面,细化了17项32小项80个具体指标。其中,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指标包括: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交易实施保障、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场所与设施指标包括:场所设置、标识标志、监控系统、机构与人员保障;信息化建设指标包括:系统门户功能设计;安全要求指标包括:安全制度、安全保护措施;服务质量与监督评价指标包括:机构与人员保障、服务事项公开、建立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