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和数据上传核查工作的函》(吉政数办函〔2019〕2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交易信息和上传数据“两级审核制”,确保交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审核程序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19〕6号)提出明确要求:“一级审核(初审)为采购人(招标人),开通CA数字证书一级审核权限。二级审核(复审)为各级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开通CA数字证书二级审核权限”。只有通过二审后,公告和公示信息才能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通过对上传数据进行多级联审,有效降低了发布数据错情率,两级审核痕迹网上可查,责任清晰,倒逼公共资源交易组织者提高重视程度。同时,各复审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