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部署新一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目录清单范围为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依照现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目录清单实行分级编制。由各级发改、工信、财政、商务、农业农村、林业、市政、自然资源、能源、市政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国家文件要求,细化编制本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在行政监督部门编制对应领域目录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