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按照中性竞争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的部署要求,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着眼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会同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研究制定了《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平等待遇的保障措施》,印发全省执行。《保障措施》涵盖的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 严禁国家已经明确的含有限制性、标志性条件的招标采购文件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凡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向社会做出诚信公开承诺,按诚信建设、工作业绩、执业质量和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方面内容对中介机构全面评价,组织开展评标评审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评价,进一步促进落实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中明确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设立损害营商环境线索征集、转办、处理、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处理影响损害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招投标公平活动的利益问题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