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资源﹝2019﹞2号),明确:充分发挥评估机构专业、客观、公正的作用,利用社会监督力量,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评价工作由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与各地、各部门自查工作保持同步。评估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是否建立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是否按照公开原则落实责任主体、是否在规定渠道公开信息、是否以不正当理由规避信息公开、是否及时产生积极成效等,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将依据各地、各部门自查和第三方评估结果,通报全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没有提交自查报告的地方和部门,以第三方评估为依据)。
建立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极大推动我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为市场主体享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供有力支撑。